泰拳規則

 
 
拳證踏進擂台內之步驟
 
7) 當鐘聲再響後,拳證呼喊“Yud”口令及發出手號;假若此時拳手仍處於互相對抗或纏繞狀態,並沒有作出停止時,拳證必須主動上前分開雙方拳手,而非待雙方拳手自行分開。要小心不可讓拳手於鐘聲響後仍然有所攻擊動作;指令雙方拳手各自返回所屬的台角,及肯定每位拳手身處於合適位置(在台上分為4區,每位拳手只可在其台角的1/4)。拳證方可返回所屬的中立角。
 
8) 在中場休息期間,拳證應到雙方台角,向拳手及其助手對剛過之回合內所觸犯事項提出警戒,及觀察拳手受傷等事務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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